拆迁安置超出回迁期限,是否可以申请赔偿
本人为福清市音埔村村民,住房于2018年3月拆迁,选择音埔片区安置,根据协议过渡期为2018年3月31日至2021年3月30日,逾期将按照双倍过渡费补偿。<br>现在已过两年,此间全家人一直租房住。<br>但是一直没有准确的回迁安置消息。<br>故此咨询回迁安置能否如期完成;以及如果没能如期安置是否可以按照协议申请补偿。<br>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回复如下:经了解,音埔片区改造的安置房正在有序建设,将按协议规定如期交房。<br>二次选房和交房前,政府部门将安排专人通知并引导安置户进入相关程序。<br>诉求人请耐心等待。<br>若遇无法按期交房的情况,政府部门也将按照协议的有关规定对安置户进行相应补偿。<br>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 于 2020-03-27 17:29 回复
页: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