鱼头侄儿 发表于 2018-9-23 12:00:38

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15分钟内免费

福清火车站站前广场地区综合管理中心:
你单位《关于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报告》收悉。为加强火车站停车场机动车停放管理,规范机动车停放秩序。现根据福建省物价局《关于印发福建省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暂行办法的通知》(闽价服〔2011〕468号)及《福州市停车场管理办法》(福州市政府令第44号)文件精神,并结合我市实际,经研究,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具体如下:
一、停车15分钟内(含15分钟)免费;
二、小汽车:停放1小时内(15分钟至1小时含1小时)每辆次2元;超过1小时后每小时加收1元(不足1小时的按1小时计),一天连续24小时封顶15元。
三、对12座以上(含12座)客车、核定载重量2吨(含2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小车位计费。
四、摩托车:停放3小时内(15分钟至3小时含3小时)每辆次1元,超过3小时后每3小时加收1元(不足3小时的按3小时计)。
你单位应按照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03〕59号文件中的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使用税务发票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6年2月1日起执行,执行期二年。执行期满后需继续收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报我局重新核定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来源: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原标题:关于重新核定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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