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体户口购房后落户询问
本人目前福清集体户口,已在福清购房,未办理不动产证,有购房合同,请问能否办理落个人户口,需要提供哪些材料<br>事件地点:福清恒大城 您好,福清市内持购房合同落户需要以下材料:1、本人申请报告;2、商品房买卖合同;3、不动产登记证明或者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证明等在房地产交易中心登记并盖章的证明材料;4、责任区民警调查入住证明;5、《户口本》、《居民身份证》。<br>如有有随迁配偶及子女的需提供配偶《居民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结婚证》、小孩《出生医学证明》等材料到迁入地派出所受理。<br>如有不明可拨打福清市户籍咨询电话:0591-85195278.福清市公安局治安管理大队 于 2020-03-19 10: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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