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套房认定
在福州有纯公积金贷款一套,现在想在福清买房,算首套房吗?<br>事件地点:福清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若您福州的纯公积金贷款尚未结清,不能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br>若您福州公积金贷款结清,家庭仅使用过该次公积金贷款,且家庭(包括未成年子女)在福清没有房子或仅有一套住房,在福清购房可以再次使用公积金贷款属于第二次使用,首付不低于购房价款的40%。<br> 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承办部门电话85274386,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br>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20-03-13 20:44 回复 当然不算首套房不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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