望部门解答
我是一名福清市的滴滴司机,之前我向福州时一有限公司租了一辆汽车,当时签订的是6个月的合同,现在已经租了3个月,但是从1月26日开始福清市禁止网约车运营,导致我没有收入,时一公司称疫情原因可以免租10天,但6个月合约到期后还要补他10天。<br>如果现在退车,能否以不可抗力的因素为由无需支付违约金?望部门解答。<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经审查,属于以下第【3】项情形,依据《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处理暂行办法》的规定,我局决定不予受理。<br>(一)投诉事项不属于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职责,或者本行政机关不具有处理权限的;(二)法院、仲裁机构、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或者其他行政机关、消费者协会或者依法成立的其他调解组织已经受理或者处理过同一消费者权益争议的;(三)不是为生活消费需要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或者不能证明与被投诉人之间存在消费者权益争议的;(四)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投诉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被投诉人侵害之日起超过三年的;(五)未提供本法第九条第一款和第十条规定的材料的;(六)法律、法规、规章规定不予受理的其他情形。<br> 特此反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于 2020-02-12 16:3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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