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三起赌博案件被查
为扎实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净化辖区治安环境,福清市公安局龙江派出所立足辖区实际,始终对辖区黄赌毒等严重影响社会风气的违法犯罪行为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摸排各类涉黄、涉赌、涉毒违法犯罪线索,做到预警及时,处置得当,快速打击。1月7日,该所查处赌博案件3起,刑事拘留2人,行政拘留12人,涉案金额达12万余元,确保了辖区社会治安稳定,打击整治赌博违法犯罪工作初见成效。
1月7日晚9时许,龙江街道福源新村附近疑似有人聚众赌博,民警遂依法例行检查,在龙江街道福源新村附近等多地陆续将正在以购买“六合彩”方式、用扑克牌以“三十二只”的方式进行赌博的李某富等14人当场查获。
目前,龙江派出所依法对涉嫌开设赌场的违法嫌疑人李某富等2人刑事拘留,对涉嫌赌博违法嫌疑人林某林等12人分别行政拘留。案件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为赌博提供条件的,或者参与赌博赌资较大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三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零三条之规定:以营利为目的,聚众赌博或者以赌博为业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开设赌场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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