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市场监管局对幼儿园开展这项收费专项检查行动
近日,为进一步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保障受教育者的合法权益,落实教育收费公示制度,福清市市场监管局综合执法大队对福清市市直幼儿园、机关幼儿园、实验幼儿园等12家城区公立幼儿园开展幼儿园收费行为专项检查。此次专项行动重点检查幼儿园收费公示、代办费收支和退费等内容。
检查发现
大部分幼儿园未严格执行《福建省幼儿园收费管理办法》的有关规定,存在未按月向家长公布伙食费收支,幼儿在缴纳伙食费后因故连续请假3天以上应当退费这一规定的公示、告知和退费执行不到位等情形;部分幼儿园存在没有单独建账,将教师伙食费等收支与幼儿伙食费收支放在同一明细账中的情况。
<span]针对存在的问题,市场监管局执法人员对相关幼儿园作出提醒告诫,要求按照“据实收取、及时结算、定期公布”的原则进行整改,并在下一学期收费公示中明确告知家长相关退费规定及手续等内容。下一阶段,该局将与教育部门强化沟通联系,形成整体合力,督促全市幼儿园开展自查自纠,推进幼儿园阳光收费。
<span]在此,市市场监管局提醒广大家长<sp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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