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个检察建议,343份告知书!福清眼镜行业“大清洗”!
https://v.qq.com/x/page/i3041kbk8f1.html近视“治愈系”乱象多眼镜行业“次品”危害大
为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作用,逐步实现对未成年人全面综合的司法保护,2017年12月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从2018年1月至12月,在北京、辽宁、上海、江苏、浙江、福建等13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开展未成年人刑事执行检察、民事行政检察业务统一集中办理试点工作,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作为指定的试点单位之一,不断探索开展公益诉讼等工作。
2019年秋季新学年开学之际,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在参与校园周边综合治理过程中,发现校园周边部分眼镜店存在眼镜产品、眼镜制配、近视矫正领域乱象,严重影响儿童青少年视力健康。
为强化验光配镜行业监督管理,维护未成年人健康权益,市人民检察院依法行使调查核实权,联合市场监督管理局暗访城区及乡镇的10家眼镜配镜商店。
在暗访中发现
一些眼镜配镜商店存在超经营范围营业、无证经营角膜接触镜及其护理用液、使用不合格及未定期检定的计量仪器、使用容易使人混淆的字号、未公示产品价格及合格证等问题。
343份告知书督促自查检察监督擦亮"眼镜"
福清市人民检察院随即向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
建议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分类妥善处理,规范验光配镜工作;
加强日常监管,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部门齐抓共管,推动建立专门验光配镜中心;
加强科普宣传,营造社会共治氛围。
市场监督管理局收到检察院的检察建议后,在全市范围内开展眼镜行业的专项整治活动,围绕无证经营、虚假宣传、价格公示、产品检定等6大方面问题,制定并下发了《2019年福清市眼镜(含验光和配镜)行业综合整治行动工作方案》。
同时,发出《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眼镜从业者规范经营告知书》共343份,督促企业开展自查,促进行业规范。
并在福清市电视台滚动播放“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在全市开展眼镜行业综合整治行动的公告”,广而告知从业者依法依规执业经营,并加强群众监督、媒体监督。
专项整治活动开展以来
市场监督局共受理举报投诉线索15条,责令整改4家,立案查处2家。
同时市场监督管理局通过疏导结合,积极引导整改,分类妥善处理,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企业》8家,5家通过验收,受理眼视光企业65家,检定计量器具共计152台,查处各类案件5起,责令整改10家,罚没款24万元。
检察官说法
在这个案例中,市人民检察院针对损害不特定未成年人利益的眼镜行业乱象问题,通过调查核实后,向负有监督管理职责的市场监督管理局发出检察建议,督促其依法履职,履行的是公益诉讼的职责。
公益诉讼是指对损害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由检察机关以“公益诉讼人”的身份向人民法院提起的诉讼制度。
公益诉讼根据对象不同,可以分为民事公益诉讼和行政公益诉讼。
检察官提醒针对眼镜行业乱象问题眼镜行业的从业者该如何规范经营活动?
要持证、持照经营。要认真学习法规、规范经营。禁止使用不合格、未定期检定的产品。禁止夸大虚假宣传及“傍名牌”等违法行为。要公示产品价格。
公益诉讼特别是行政公益诉讼涉及政府履职,而公益诉讼检察的本质就是助力依法行政,共同维护人民根本利益。
检察机关对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后,持续协调促进落实,推动行政机关自我纠错、依法行政,绝大多数问题在这个环节就得以解决,保护公益效果十分明显,能够以最小司法投入获得最佳社会效果。
目前,福清市人民检察院共对79起公益诉讼案件发出检察建议79份,行政机关对诉前检察建议按期回复率及启动整改率均达到96%,公益诉讼检察工作取得良好成效。
不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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