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发布最新征地公告,涉及江镜镇,港头镇
近日,福清市人民政府网站发布闽台(福州)蓝色经济产业园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江华大道东延伸段道路工程地块征收公告。该地块土地权属分属港头镇政府、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南门村、港头镇南郑村,均被批准为街巷用地。
其中,港头镇政府获批0.0172公顷土地,原为农用地;
江镜华侨农场获批14.4989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为14.0286公顷、建筑用地为0.4214 公顷、未利用地为0.0489 公顷;
港头镇南门村获批4.8992公顷土地,其中农用地为4.8973公顷、建筑用地为0.0019公顷;
港头镇南郑村获批2.0849公顷土地,原为农用地。
据悉,上述用地范围内的国有土地补偿安置方案,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对房屋及其他建筑物、构筑物也予以征收补偿,并另行发布补偿方案。
自公告发布之日(2019年12月12日)起15日内,土地权利人应持土地权属证书或其他有关证明材料到所在村委会办理补偿登记手续(不得改变土地地类、地貌,抢建建筑物、抢种植物及进行突击性水面养殖的不予补偿)。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60日内,上述用地范围内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土地使用权人对批准使用土地决定不服的,可向福州市人民政府申请行政复议。
来源:福清市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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