遮挡二维码门牌!玉屏街道一居民被警方处罚了。
2019年12月18日,福清市公安局玉屏派出所民警在日常开展标准地址二维码“一标三实”信息采集时,发现玉屏清荣大道52-5号悬挂的二维码门牌被完全遮挡。经民警现场询问该店面管理员陈某,陈某如实陈述自己贴广告牌及对联时遮挡二维码门牌的事实。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陈某已经构成损毁门牌违法行为。民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对徐某明处以当场罚款10元处罚。处罚后,民警向该群众宣导二维码门牌是新时代公安工作服务群众,便民利民工作重要体现,保护好二维码门牌也是珍惜人民警察工作成果的表现,同时如有故意涂改、玷污、损毁、盗窃门牌的行为,将受到相关法律法规的处罚。在此提醒广大群众,二维码门牌属于公共资源,严禁遮盖、毁坏以及擅自拆除等破坏行为,否则,公安机关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相关规定,视其情节,处以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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