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户口居民如何办理农村新建房的产权?
我老公是在福州工作的福清人,福州城区户口,我公公是福清农村户口,有宅基地,现正以我公公的名义申请建新房子。<br>公婆及其他子女同意新房子由我夫妻出资,产权归我夫妻。<br>为避免日后房屋产权纠纷,我们想事先谘询:1、此正建的新房何时能申请办新的房产证?2、新房产证能否 直接登记 在我老公名下,如果能,手续如何办 ?3、如果新产权证只能是我公公的名字,能否过户到我老公名下,怎么办?<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不动产依申请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规定,您公公可携带以下材料到所在镇街国土所或福清市不动产登记和交易中心申请办理农村自建房宅基地使用权及房屋所有权首次登记:1、申请人身份证和户口簿;2、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者有批准权的人民政府批准用地的文件等权属来源材料;3、房屋符合规划或者建设的相关材料;4、权籍调查表、宗地图、房屋平面图以及宗地界址点坐标等有关不动产界址、面积等材料;5、其他必要材料。<br>二、农村宅基地申请不动产登记需符合“一户一宅”及本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条件,因您老公为福州城区户口,因此,不能直接登记在您老公名下。<br>三、根据宅基地登记条例,集体土地过户必须符合本村集体组织成员及“一户一宅”的规定,因你老公非本村集体组织成员,不符合登记条件。<br>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19-11-29 08:06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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