藍雨點 发表于 2019-11-21 00:00:49

福清城管执法问题3

烦请工作人员转发福清市城市管理局。<br>谢谢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你好,因本人工作较为繁忙未能及时对贵局对本人的答复做出回复,首先感谢贵局在繁忙的工作中对本人的投诉作答,以下是本人对贵局的答复做的疑问,烦请解答。<br>1. 贵局的所提到的“关于福清市文明交通劝导工作”我翻查了福清市政府近两年的文件,未能找出该文件,请给出文号,以便查阅。<br>2. 贵局指出的的由安办牵头、交警、城管、属地街道等联合执法,我想请问贵局的职能范围是什么?包括在行人安全岛上对交通行为进行所谓的劝导吗?另外,联合执法的定义是两个或以上行政执法单位联合执法叫联合执法,还是两个或两个以上贵局工作人员执法叫联合执法?如果当天有其他行政执法单位也在现场我没有看见,那么请告诉是哪个单位?3. 贵局在最后一段文字中提到贵局现场“执法”拍摄的照片作为执法记录留存,那么请问贵局现场执法是依据哪条法规?(温馨提示:文件不是法)。<br>再问,既然是现场“执法”拍摄照片,请问贵局是否有依照《福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执行?如果有,那么贵局在2019年10月18日答复本人的“执法现场均有交警带队、城管等人员配合”,请你查一下你们当时现场人员的执法记录仪就一目了然,如果你们当时现场人员忘记开了执法记录仪,请告知我,那么本人将努力通过其他手段申请当时现场周边监控录像以便大家查看。<br>接上第3点,我想再问一下贵局,根据《福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条之规定,贵局在行政强制本人所拍摄的照片,是否已经做好相关调查笔录?对执法人员数量,姓名、执法证件编号及出示情况的进行文字记录,并由当事人或者有关在场人员签字或盖章?贵局是否依据《福州市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实施办法》第三章第十二条之规定对本人做出行政执法决定的事实、理由和依据给本人告知书?我没有收到!当然以上写了这么多都是基于贵局当时是执法行为。<br>那如果都不是,你们当时是在干啥呢?部门办理【福清市城市管理局】 处理完毕回复意见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br>关于您反映因驾驶电动车未佩戴安全头盔被我局执法人员拦下劝导教育、要求删除现场执法的照片等问题。<br>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近期,我市城区7个街道和交警部门联合开展“文明交通、人人参与”文明劝导行动,主要针对电动车闯红灯、走机动车道、未戴安全头盔、逆行、超员等交通违法行为进行文明劝导,我局音西执法中队队员作为文明交通劝导员参与行动。<br>在现场,劝导轻微的、短时性的违规行为时,进行了取证(照片不对外公布,仅作取证用)。<br>为了个人人身财产安全,同时也为了共同营造文明有序、安全出行的交通环境,每一名公民都应主动遵守交通规则和秩序。<br>若市民朋友对此仍有疑义,可至我局查阅相关文件或拨打我局电话咨询,我局将竭诚欢迎并接受社会各界监督。<br>-------福清市城市管理局:贵局回复收悉。<br>首先请查看上传之附件。<br>福州市公安局交通警察支队于2019年11月1日14点59分答复“驾驶非机动车未佩戴头盔违法么”的问题,其答复为 驾驶电动自动车可以不用佩戴安全头盔。<br> 诉求编号FZ19103102075。<br>我想请问:难道福清市不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管辖范围内?难道福州市民驾驶电动自行车不用佩戴安全头盔不适用于福清市民?又或者贵局或福清市人民政府可以充当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对道路交通安全法未禁止的交通行为做司法解释?另外对贵局之前的答复有不明的:1.贵局声称依据福清市政府文件要求对本人进行执法,在本人询问文号,贵局答复要求我去贵局查询。<br>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印发《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现在任何政府文件都可以在政府网站查询,至于贵局提供不出文号,本人也查询不到,本人猜测这根本就是政府内部通知或者会纪要。<br>对不对?2. 非常感谢贵局高抬贵手对拍摄本人驾驶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照片不予以公开。<br>我想问的是,贵局在未通过正常程序,且使用贵局工作人员私人手机拍摄的照片,贵局是如何保证本人的照片不对外泄露?3. 在本人询问本人违法道路交通安全法的哪一条时,贵局要求我去询问相关主管部门?我想请问这就是你们接受市民监督的态度?贵局在对本人“轻微交通违法行为”进行劝导的时候,对于本人的询问贵局竟然不知道?对于市民,法无禁止皆可为,对于你们法无授权即禁止,这是**总理在2014年国务院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上的讲话。<br>退一万步讲,即使有人真的交通违法了,即使贵局初衷良好,但是法律没有授权你们这样子做,你们没有权利在没有交通主管部门在场的时候对交通行为进行所谓的劝导。<br>更何况,你们所谓的未佩戴头盔的违法行为根本不成立。<br>因字数限制最后希望贵局,加强业务学习,努力提高法律素养,认真学习什么是 不忘初心,牢记使命。<br><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11-21 00:43:23

市民,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br>关于您反映我局执法人员执法相关的问题。<br>现将我单位的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我局音西中队按照街道安排参与福清市文明交通劝导行动,若市民对相关文件存在疑议,可直接到相关街道咨询相关文件内容。<br>若市民有其他疑问,我局将积极解答,欢迎社会各界监督。<br>福清市城市管理局&nbsp于&nbsp2019-11-20 10:57&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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