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信局向天御物业交费用
电信局在中联天御装信号源,用天御小区业主电,占用小区公共场所,为什么不向业主补贴相关费用?这些费用交给谁和单位,请电信回复!<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中联天御 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中联天御电信信号源问题,小区物业表示中联天御早期电信信号较弱,后由电信公司在小区安装信号源相关设备,根据《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br>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公用电信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收取接入费、使用费等性质类似的相关费用”,小区物业未收取相关费用,关于电信公司补贴场地费、电费等问题,建议直接向电信公司咨询反映。<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10-30 16:37 回复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处理情况答复如下:中国电信跟福建中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合同(区域内的配套公用电信设施需要信号源),如有疑问请咨询福建中联物业服务有限公司。<br>谢谢!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福清分公司 于 2019-10-31 09:17 回复市民朋友:你好!关于中联天御电信信号源问题,小区物业表示中联天御早期电信信号较弱,后由电信公司在小区安装信号源相关设备,根据《福建省电信设施建设与保护条例》第十五条:“用户有权自主选择电信业务经营者。<br>住宅小区、商住楼、办公楼等民用建筑的开发者、所有者或者管理者应当为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区域内的配套公用电信设施提供平等的接入和使用条件,不得收取接入费、使用费等性质类似的相关费用”,小区物业表示未收取相关费用,因物业人员变动,现小区物业暂未找到相关合同,现我局已要求小区物业落实合同相关事宜并及时向小区业委会反映具体情况。<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11-04 17:25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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