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医院绿荫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
关于福清医院绿荫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单位《关于申请核定福清医院绿荫停车场收费标准的报告》已收悉。根据《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融发改价格〔2019〕35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现将福清医院绿荫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 一、中、小汽车(含12座以下客车及核定载重量2吨以下货车):半小时内(含半小时)免费停放,每天上午7:00至次日上午7:00停放半小时至8小时每辆次收费3元,超过8小时后每小时加收0.5元;一天连续停放24小时,封顶收费10元。 二、超过12座以上客车及核定载重量2吨以上货车以占用2个车位计。 三、下列情况之一的免收车辆停放服务费。 1、军(警)、消防、抢险救灾、救护、执法、市政设施抢修维护等特种公务车辆在执行公务时; 2、由持残疾证的残疾人本人驾驶的合法残疾人专用车辆。 你单位应按照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2003〕59号文件中的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使用税务发票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2019年11月15日起执行,试行一年。执行期满后如需继续收费,须提前60个工作日向福清市发改局提出收费建议。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9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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