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批复两宗地块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 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公路等
二宗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复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19〕1365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福清市交通建设投资有限公司228国道福清东阁农场至三山沁前段公路、三山镇温泉旅游区沁前至南倪温泉大道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由你局协同港头镇、三山镇、龙田镇组织实施征地工作,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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