祭尘 发表于 2019-10-30 10:00:57

未就业配偶生育报销问题

我是在职公务员,我的妻子原是街道办事处聘任人员,后辞职在家,已有近一年时间未交社保,已于本月分娩。<br> 1、产检费用可以报销吗?有办法领取生育津贴吗?如果不行的话,补交城镇居民医保是否有意义? 2、新生儿生产时个人的相关费用,是否要等新生儿医保卡办出来后,才能报销? 3、新生儿医保卡多久可以办出来? 4、报销新生儿生产时个人的相关费用,需要提供的材料,如费用总清单,而未就业配偶生育医疗费用待遇报销也需 要提供费用总清单,为同一份材料,医院也只提供一份,该如何处理? 望解答,不胜感激!<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清市政府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10-30 11:08:01

分娩前连续12个月缴纳生育保险且符合计划生育政策的可享受生育保险。<br>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可报销分娩住院费用,但无产前检查、无生育津贴。<br>新生儿生产时体检的费用不予报销,如果是生病单独住院的费用可以报销。<br>新生儿生病住院的费用报销,发票和总清单都是独立的,不存在和产妇同一清单的情况。<br>新生儿在医保中心1、2号窗口参保后可至8后窗口办理医保卡,当场受理后医保卡可当场办出来。<br>如还有相关疑问,请拨打86070709咨询。<br>医疗保障基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nbsp于&nbsp2019-10-28 15:09&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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