棒糖 发表于 2019-10-30 00:01:05

关于公积金贷款首套房二套房认定标准问题

你好,我妻子在五年前家里将买来的房子名字做在她名下,然后今年我们登记结婚,那我们准备买房是算首套房还是二套房,公积金贷款是以首套房的30%首付还是二套房的40%首付?<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元洪路金融区建行大厦四楼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10-30 00:48:26

您好!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我单位将涉及住房公积金问题办理情况答复如下:一、是否属于首套房的问题,您需咨询购房所在地不动产交易和登记中心。<br>二、依据您的诉求,若您及配偶符合公积金贷款条件,首付比例如下:申请纯住房公积金贷款的,在本市五城区范围内(鼓楼区、台江区、晋安区、仓山区、马尾区)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50%;在长乐区和六县市(闽侯县、闽清县、福清市、连江县、罗源县、永泰县)范围内购房的职工家庭,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办理贴息贷款、住房公积金组合贷款的借款申请人还应符合受托银行商业性个人住房贷款条件。<br>如仍有疑问,请您登录福州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br>福州市住房公积金中心&nbsp于&nbsp2019-10-24 15:31&nbsp回复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如果您家庭名下无房或仅有一套住房(不含本次申请贷款的住房)在福清市购房申请公积金贷款的,首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30%,二次申请使用住房公积金贷款购房的首付款比例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款的40%。<br>如仍有疑问,请您登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承办部门电话86090127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br>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nbsp于&nbsp2019-10-28 09:05&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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