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娃 发表于 2018-9-23 15:06:44

福清法院发布第五期限制消费令

被执行人郑华兴,男,1978年11月1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龙田镇闻读村旧厝3号,公民身份号码:42242219781116××××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陈美妹,女,1968年8月21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双屿村41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680821××××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林宗彬,男,1979年8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上迳镇前宅村130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8119790827××××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唐玉枝,女,1973年11月24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宏路镇宏路村桥下48号,公民身份号码:35012719731124××××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王凤清,女,1971年4月6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福清市上迳镇牌边村方山81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2719710406××××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王振永,男,1965年3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新厝镇双屿村41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2719650303××××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张在辉,男,1960年6月1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江镜镇前张村246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8119600613××××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余德,男,1968年3月9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音西镇音西村霞盛412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2719680309××××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朱如义,男,1967年12月27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沙浦镇四宝村朱厝10号,公民身份号码: 35012719671227××××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林谋福,男,1962年9月3日出生,汉族,户籍地福建省福清市东瀚镇万安村高坪3号,公民身份证号码:35012719620903××××
本院依法向被执行人发出限制消费令,如违反本令进行消费,经查证属实的,将依法予以罚款、拘留;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被执行人不履行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本院依法责令以上人员不得有《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及有关消费的规定》 第三条规定的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须的消费行为。
9、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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