墨镜哥哥 发表于 2019-10-16 09:29:04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家鹏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林家鹏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林家鹏:    你方《关于申请林家鹏住宅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文悉。在2019年1月23日国有土地使用权拍卖出让活动中,你方竞得位于龙田镇友谊村,面积1500平方米(合2.25亩)的2018拍-45号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土地用途为住宅用地-城镇住宅用地。经研究,同意将该地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给你方,作为你方住宅项目用地。该项目土地使用年限为70年,自土地交付之日起算,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上述出让建设用地使用权具体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你方应严格按照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与你方签订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执行土地使用有关要求并及时向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办土地使用权登记。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10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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