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出炉
你单位《关于建议重新核定福清市火车站龙霞停车场停车服务收费标准的函》已收悉。根据《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福清城区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融发改价格〔 2017 号)及《福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福清市机动车停放服务收费管理办法的通知》(融政办〔 2017 号)等文件精神,及更有效促进停车资源利用,经研究,现将福清火车站龙霞停车场车辆停放服务收费标准通知如下:一,停车 分钟内(含 分钟)免费;
二,小汽车:停放 小时内( 小时)每辆次 元;超过 小时后每小时加收 元(不足 小时的按 小时计)。
三、对 座以上(含 座)客车、核定载重量 吨)以上货车可按占用两个小车位计费。
四、摩托车:停放 小时内( 小时)每辆次 元,超过 小时后每 小时加收 元(不足 小时的按 小时计)。
你单位应按照福州市物价局榕价服〔 2003 号文件中的明码标价的相关规定,在停车场地的入口处或醒目位置公布停车服务收费项目、计费单位、收费标准和投诉电话、监制单位等内容,使用税务发票以便社会各方监督。
上述收费标准自 2018 日起执行,执行期三年。执行期满后需继续收费须在期满前一个月报我局重新制定收费标准,试行期间国家有新规定的,从其规定。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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