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市人大常委会任命陈平为福清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任命张航为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朱光华的福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决定任命翁国平为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决定免去潘威的福州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李平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免去其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庭庭长职务;任命蒋洪华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任命丁香珠为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袁文伟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周秀清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审判员职务;免去林丹的福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职务。
免去张伟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尹建华、刘兵、陈乃章、黄可旺、潘枫、许志强、洪琳、苏晖、陈芳、严克夏、李建中、林文清、郭丹红、张琳、吴淼、林崇武、肖林清、邱志强、张晨悦、王峰等20位同志的福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免去陈莹的福州市鼓山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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