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结婚证,户口簿本人页必须有经办人盖章才可以吗?
本人福清市城头镇户口,今天带女朋友回镇上民政办办理结婚登记。<br>工作人员查验了我俩的身份证、户口簿,说女朋友的户口簿本人页没有经办人盖章,不能办理。<br>我和女朋友翻看了我们的户口簿,发现我的户口簿本人页只有经办人盖章,没有盖户口专用章,女朋友的本人页只有户口专用章,没有盖经办人章。<br>女朋友外地的,要回去盖章得请假好几天,比较麻烦,她的户口簿首页三个章都齐全,本人页也有盖户口专用章,户口簿应该是有效的。<br>上网查了下发现有很多种说法,所以我想咨询下,要在福清市城头镇民政办领取结婚证必须要女朋友回户籍地加盖经办人章才可以吗?<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根据《公安部关于启用新的常住人口登记表和居民户口簿有关事项的通知》 常住人口登记表是证明公民身份状况以及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基本法律文书,是公安机关进行户籍登记管理的基础性资料。<br>表中登记的事项,由申报人如实申报,经户口登记机关审核登记,承办人签章并加盖户口专用章后,具有证明公民身份和家庭成员间相互关系的法律效力。<br>咨询电话:85168537.福清市民政局 于 2019-09-10 11:4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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