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福清市纬一路(西延伸段至324国道)道路工程初步设计的批复
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你公司《关于请求 纬一路(西延伸段—324国道)道路工程 初步设计批复的函》、重庆中设工程设计股份有限公司编制的《福清市 纬一路(西延伸段—324国道)道路工程 初步设计文件》、福州市工程咨询中心编制的《福清市 纬一路(西延伸段—324国道)道路工程 初步设计评估报告》及有关附件收悉。经研究同意,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实施地点及用地面积
位于宏路街道,市规划部门划定的红线内。项目用地面积75.19亩。
二、建设规模及技术标准
本工程起点位于现状324国道,终点至纬一路(大埔大桥西延伸段),道路总长1610米,道路红线宽度30米,道路等级为城市次干路。行车道为双向四车道,设计行车速度为40公里/小时。设置桥梁1座,桥长80米,宽30米。工程建设内容包括道路工程、桥涵工程、给排水工程、电气及照明工程、绿化工程、交通工程等。
同意道路、桥梁建设方案所采用的工程技术规范和标准。
三、道路工程
原则同意初步设计的路线总体方案,同意道路的平面、横、纵断面设计方案,原则同意路基、路面设计方案。车行道路面采用三年水泥混凝土路面。
四、桥涵工程
原则同意桥梁上部结构采用预应力混凝土连续箱梁,下部结构采用柱式墩、实体式桥台,钻孔灌注桩基础。
五、附属工程
原则同意道路交叉、给排水、照明、电气、绿化、交通工程等附属工程的设计方案。
六、在施工图设计中,应根据专家组评审意见对设计方案进一步优化;对工程概算进行核实调整。
七、项目总投资及资金来源
项目总投资为21661.86万元(其中工程费用6178.3万元,工程建设其他费14852.63万元,基本预备费630.93万元)。所需建设资金由市财政拨款解决。
请根据此批复文件认真开展施工图设计工作。
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
2018年5月2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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