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检察院与24家金融机构联合干了一件大事!
8月28日,福清市人民检察院与金融系统召开“防范化解金融风险攻坚战”联席会。福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平,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绍杭,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福清监管组组长陈志强、副组长何尚志、洪光宇以及全市24家银行行长等人参加会议。此次联席会旨在:贯彻落实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打好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将各类问题隐患发现在早、处置在前、解决在小,切实维护金融安全、社会稳定。
钟绍杭副检察长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钟绍杭介绍了近两年来的金融犯罪检察工作情况,针对当前金融犯罪案件多发,新型金融犯罪案件有所抬头,与银行业相关的金融犯罪案件比例攀升等问题进行通报并提出了下一步工作意见,同时向某银行送达检察建议。
2017年8月以来福清市检察院共起诉涉及金融犯罪60件102人,涉案金额高达13亿多元。
与会银行行长对福清检察院依法履职,有效打击金融犯罪,防范金融风险所作出的努力给予高度评价。
同时,还围绕如何持续推进内控合规建设、提升从业人员法律意识、降低不良贷款比例、为企业家创新创业服务、化解潜在金融风险隐患等方面作了发言;并就加强检银沟通联系、提供普法宣传、解决法律问题等方面提出宝贵的意见和建议。
陈志强 组 长
银保监会福建监管局福清监管组组长陈志强表示,感谢福清市检察院通过座谈会形式指导银行机构加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工作,同时要求24家银行机构做好重点领域风险防控工作,形成前中后、全流程、一体化的合规风险管理防线,共同维护金融安全。
福清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平表示,各银行机构提出的建议是对检察机关的支持和信任,福清市检察院将充分发挥“检银合作”联席会议机制作用,为减少和预防金融犯罪,化解金融风险贡献检察力量。
➤第一,深刻认识防范化解金融风险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按照党中央、国务院、高检院的部署要求,聚焦金融风险防范化解工作,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金融风险的底线。
➤第二,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严惩非法吸收公众存款、地下钱庄、骗购外汇、信用卡诈骗等金融犯罪。加强新情况新问题的研究,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和法律适用关,形成有效办案指引和执法标准。
➤第三,建立合作交流机制,与银保监会及福清24家金融机构加强沟通衔接,健全联动执法机制,强化对金融违法犯罪活动的全链条治理,形成工作合力。
转自福清检察微信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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