睪丸王 发表于 2019-8-26 18:01:09

关于托管场地要求问题

您好,请问目前托管是属于教育局管辖还是工商局管辖?请问现在开办托管场地上有没有要求?是否有文件下达民房不能办托管?现在很多人租民房办托管对于安全问题以什么来保障?请街道,教育,工商告知情况<br>事件地点:东区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8-26 18:29:43

你好,FZ19082200625诉求件收悉,你所反映的托管现在是否有场地要求建议诉求人向主管部门教育局咨询,我街道、派出所将加大力度对该场所消防安全知识宣传并对外来人员管理等巡查工作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nbsp于&nbsp2019-08-23 08:11&nbsp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托管业务的营业执照注册请您咨询市场监管部门,校外培训机构的设立可咨询我局职业与成人教育科(电话:85232646)。<br>谢谢!福清市教育局&nbsp于&nbsp2019-08-26 08:39&nbsp回复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标准,暂时还没有托管行业。<br>据此,工商部门目前也无法直接登记名称或经营范围为“托管”的企业。<br>经营范围内容涉及对中小学生提供校外家政服务、餐饮、住宿、接送服务(客运)的,可以先到工商机关办理营业执照后再到许可部门办理相应的批准文件或许可证件;经营范围属于民办培训机构的,应先在福建省工商局网站(Http://gsj.fujian.gov.cn)网上申请名称预先核准,取得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后,到教育行政部门申请办学许可,再凭办学许可办理营业执照。<br> 综上,现阶段没有对于“托管”场地、安全的明确规定,而是根据其具体从事的经营范围(如餐饮、住宿、客运、培训等)由相应的市监、公安、交通、教育等行业主管部门监管。<br> 特此反馈福清市市场监督管理局&nbsp于&nbsp2019-08-26 15:11&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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