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开电动车、代步车、残疾车的看过来!
1、福清对非标两轮电动车实行临时编号过渡管理,过渡时间至2022年10月31日。
2、老年代步车及非标残疾人代步车禁止违法上路行驶,实行政府回购。
3、非标“三车”非法上路驾驶的,按相关规定依法收缴车辆并强制报废;
未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的,将依法处三百元罚款,并处十五日以下拘留。
非标两轮电动车
对非标两轮电动车实行临时编号过渡管理,过渡时间至2022年10月31日。
车辆所有人于9月1日至11月1日到指定地点,现场一次性购买三年保险(100元/年,三年共300元)并缴纳13元制证费,当场办理编号手续后上路行驶。
超过过渡期的,车辆自行报废,不得上路行驶。未办理临时编号或超过牌照有效期未自行报废的,由公安交警部门负责查处并强制报废。
纳入编号管理的非标电动车参照非机动车管理,发生涉及犯罪交通事故及酒醉驾的,以鉴定机构检验鉴定结论为准。
指定地点:
城区七个街道非标两轮电动车统一至两馆一中心办理
乡镇分期分批办理,第一批先行在渔溪镇、城头镇、龙田镇、高山镇设点,此后逐步推进,具体以公安交警部门通告为准。
办理临时编号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现场签署《个人车辆财产承诺书》)。
老年代步车及非标残疾人代步车
老年代步车及非标残疾人代步车禁止违法上路行驶,实行政府回购。
车辆所有人为本市户籍且回购车辆能正常驾驶至回购地点的,于9月1日至30日驾驶至回购点办理回购手续。
其中:老年代步车视情按3000-5000元/辆价格回购并强制报废,残疾人代步车视情按1000-3000元/辆价格回购并强制报废。
回购点:
城区七个街道统一到两馆一中心办理,各乡镇到属地派出所办理。
老年代步车回购需携带车辆所有人身份证原件及车辆来历证明(整车出厂合格证原件或现场签署《个人车辆财产承诺书》);
残疾人代步车驾驶人需携带车辆所有人二代残疾人证原件及车辆购置发票。购车发票丢失的,由所在村(社区)出具证明材料。
来源:福清市人民政府
这属于非法的吗,能上临时保险吗
樱桃小丸子 发表于 2019-8-26 00:07
这属于非法的吗,能上临时保险吗
看这你图片,车的体积大小。应该是非标三轮电动车
福清机灵弟 发表于 2019-8-26 00:13
看这你图片,车的体积大小。应该是非标三轮电动车
帮我看看,刚买一年,不能开就觉得太浪费了
樱桃小丸子 发表于 2019-8-26 14:25
帮我看看,刚买一年,不能开就觉得太浪费了
第一张图有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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