赵明爱芳 发表于 2019-8-22 16:00:58

恢复外嫁女居民应该享有的权利

因历史政策原因,投诉人作为外嫁女,虽然人嫁到其他居委会等地方,但当时政策限制无法把村民户口变更为居民户口,致使户口一直在福清市玉屏街道融北社区,也一直享有农村居民基本待遇,而且很大部分都居住在融北村,作为农村村民该履行的义务,我们也按融北村要求履行,现农村实行股份制改制,玉屏街道融北村把这些外嫁女本应享有本村居民基本权利排除在外,(排除在股份制改革村民名单之外),现依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第32条规定,妇女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集体经济组织收益分配,土地征收或者征用补偿费使用以及宅基地使用等方面享有与男子平等的权利,第33条规定,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妇女未婚,结婚,离婚。<br> 丧偶为由,侵害妇女在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中的各项权益,现受委托代表这些外嫁女,要求融北社区恢复我们本应享有本村居民的基本权利!<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福清市玉屏街道融北村居民委员会

12345福清数据猫 发表于 2019-8-22 16:13:48

你好,FZ19081501413诉求件收悉,经我社区工作人员调查了解,根据融北社区的原村规民约规定:外嫁女(农嫁居)受当时户籍限制不能外迁的可享受其本人在本社区的福利待遇。<br>考虑到这个户籍限制的时间不明确,所以社区两委多方查阅,最后以粮食局一份取消《粮油证》的时间作为外嫁女(农嫁居)结婚证的登记时间为节点提交代表们表决,当时代表们都同意在这个时间点的外嫁女可以补登记给予享受,当时共计登记36人。<br> 到明确股份份额这一轮表决时,代表也都同意通过,可不到半小时时间,有十几位代表纷纷打电话说刚才看错内容要重新再表决,经两委会研究决定再进行一次表决,但赞成票是没有过半数,经请示股份改革的代理律师后,律师说只能按第二次的结果来执行福清市人民政府玉屏街道办事处&nbsp于&nbsp2019-08-19 16:04&nbsp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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