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回政府储备地2018-044号红线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政府储备地2018-044号(腾马巷)红线范围内土地使用权的批复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9〕156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政府储备地2018-044号(腾马巷)红线范围内位于玉屏街道西云社区的14817平方米(约合22.2255亩)土地使用权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玉屏街道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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