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uvw866 发表于 2019-8-22 08:54:24

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融城投〔2019〕811号文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三十七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8〕921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音西街道音西村,面积为40726平方米(合61.089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公司,作为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交通运输用地-城镇村道路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8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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