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公积金申请的两个问题
想咨询一下,夫妻双方均有缴纳住房公积金,都满1年以上,名下皆无房产。<br>1.首套刚需性住房的首付比例是多少?2.夫妻一方的工作地在福州缴纳的是省直公积金,一方工作地在福清缴纳的是市直公积金,请问申请公积金贷款的时候可以合并使用额度么?还是只能选取一方来申请?谢谢<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您好!您所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1.首套刚需性住房的首付比例不低于30%。<br>2.夫妻一方的工作地在福州缴纳的是省直公积金,一方工作地在福清缴纳的是市直公积金,可以办理双职工贷款,享受双职工贷款额度。<br>但必须以市直公积金一方为主贷款人,也就是合同和不动产登记中必须要有市直公积金一方的名字。<br>如仍有疑问,请您登陆福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网站:http://zfgjj.fuzhou.gov.cn/,或拨打咨询热线12329、承办部门电话86090127联系我们,我们将竭诚为您服务。<br>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福清管理部 于 2019-08-20 19:03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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