诉讼费的退还
我叫郑伟娟2015年在福清法院提起诉讼,诉讼费在申请退费的3个月内要退还给我的,但至今都没有退还。<br>想咨询什么原因还未退还?什么时候可以退还?<br>事件地点:福清法院 你好!你所反映的情况已收悉。<br>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进一步明确诉讼费退费事项的通知》【闽财政法(2017)1号】的文件规定,按照诉讼费“谁收费谁退费”的原则,各市、县(区)2017年1月1日前收取的诉讼费的退费工作,应由同级财政在法定期限内予以办理。<br>有关2017年1月1日前收取的诉讼费退费工作,我院在跟福清市财政局协商后,财政局表示因省财政一直未返还我市追缴的相关诉讼费,故未退还的诉讼费需等待省财政返还我市财政后再予以安排,对此给你造成的不便请你予以理解并支持,谢谢!福清市人民法院 于 2019-08-20 15:5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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