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的小产权房,共同一本产权证,是否现在可以分开?
地址位于福清市渔溪镇隆亭路15号本栋楼一栋5楼,共同拥有一本产权证,户名为一二楼业主,其余的3,4,5楼无产权证书,并且在产权证书里面无其他备注,只是私下签订了一张协议书,为了防止以后权益的不清,想咨询,像这种情况的房屋,能否产权证书做一层一本,或者如何做可以保护自己的权益?<br>事件地点:福建省福州市 您反映的问题已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根据法律规定,未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出让的小产权房。<br>不能进行拆户。<br>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于 2019-08-19 15:14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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