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4人获刑!福清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一起涉恶案件
为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严厉打击涉黑恶势力犯罪,2019年8月15日下午,福清法院依法公开宣判余某等34名被告人犯开设赌场、聚众斗殴、寻衅滋事等六项罪名一案。法院经审理查明2015年间,被告人余某、施某等人加入同案人何某(另案处理)等人的团伙中,形成了恶势力犯罪集团,于2015年至案发前,经常纠集在一起,以暴力、威胁或者其他手段在福清市龙田镇区域内实施了开设赌场、聚众斗殴、故意毁坏财物、寻衅滋事等违法犯罪活动,为非作恶,欺压百姓,扰乱社会生活秩序,造成较为恶劣的社会影响。
扫黑除恶 重拳出击
根据各被告人的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及认罪、悔罪态度等因素,福清法院依法判处余某等34名被告人八年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六万五千元至一万一千元不等的罚金。被告人亲属、新闻媒体记者及各界群众等百余人旁听了庭审。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福清法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和上级法院的决策部署,坚持高位推动,保持高压态势,依法从严惩处黑恶犯罪。截至目前,福清法院共受理涉黑恶案件18件152人,审结涉黑恶案件16件146人,有效打击了犯罪分子的嚣张气焰,切实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和幸福感。
福清法院将继续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推动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向纵深开展,把好案件证据关、事实关、程序关、法律适用关,确保把每起案件都办成铁案,依法、准确、有力惩处黑恶势力犯罪,切实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国家长治久安。
via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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