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石竹湖北岸休闲步道相关事宜通告
石竹湖北岸一期2.8公里休闲步道已建成并全面开放,为切实保护景区生态环境,共同营造文明和谐的旅游氛围。现将加强景区管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原坝头、马坝售票处迁移至石竹山进山大门及狮岩堂进山大门,休闲步道不再收费。请进入休闲步道休闲健身的市民遵守景区相关规定,做文明游客,不乱扔垃圾;注意人身安全,不攀爬危险区域。
二、石竹山环湖路实行交通管制,除工作车辆(含东张水库管理局、石竹山道院、石竹山旅游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以及景区施工车辆)外,禁止超标电动车、助力车和其他机动车辆(含两轮、三轮、四轮机动车辆)进入休闲步道。
三、请自觉按照景区管理人员指挥文明出游,如违反本通告,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处罚。
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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