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南岭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批复
南岭镇人民政府:你镇《关于请求批准实施福清市南岭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的请示》(南政〔2018〕64号)收悉。经研究,原则同意你镇上报的《福清市南岭镇东部片区控制性详细规划》(以下简称《控规》),具体批复如下:
一、《控规》规划研究范围西至华福养鳗鱼塘,北以南岭梯田、坝底水库为界,南至后垄和梨洞水库坝底,东至西鸡桂一带,城镇开发边界范围93.04公顷,规划建设用地49.81公顷,发展备用地41.35公顷(均在城镇开发边界内),规划居住人口为0.6万人。
二、原则同意《控规》确定的功能定位及布局结构。东部片区主体功能以居住和旅游接待为主,兼安养、康乐等功能。片区发展以规划环湖干道为纽带,形成“一带、两核、三片”的空间格局。
三、原则同意公共服务设施规划、道路交通系统规划、绿地系统规划和市政基础设施规划等规划内容。
四、《控规》是南岭镇东部片区规划范围内城镇建设和管理的重要依据,规划范围内的一切建设活动都必须符合《控规》的要求。《控规》确定的“五线”、“三大设施”作为重点强制性内容,应优先保障并确保落实;必须严格按照《控规》控制指标和附加图则控制要素进行用地审批和项目建设,切实保证规划落到实处。
《控规》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改变和调整规划,若确需调整,必须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和要求报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8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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