紫菜饼表妹 发表于 2018-9-23 14:45:50

关于下达2017年第一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价格补贴资金的通知

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东阁、江镜华侨农场:
根据《福清市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发放2017年第一期价格补贴的通知》(融发改价格7号)文件的有关精神,现决定下达我市享受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含特困人员,下同)2017年1月份价格补贴资金   万元(详见附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补贴标准
2017年1月份价格补贴对象每人发放价格补贴50元。
二、补贴对象
2017年1月份价格补贴对象以2017年第一季度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人数为准,全市共补助10386人。
三、补贴资金
此次下达价格补贴资金51.93万元,所需经费由市级财政负担。各单位务必及时做好价格补贴的发放工作,做到不漏一户,不少一人。
附件:2017年第一期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价格补贴资金发放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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