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薯娃 发表于 2018-9-23 14:44:00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城区部分道路禁止三轮车通行的通告

为进一步提高城市道路通行能力,确保城市道路交通安全、有序、畅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经研究,决定在我市城区部分道路对三轮车施行交通管制,现将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管制时间:每日7:00至22:00;
二、管制车型:三轮车(指以燃油、电动等方式为动力驱动的三轮摩托车、三轮汽车等车辆);
三、管制路段及区域:福百路-清盛大道-玉融大桥-龙江路-龙首路-瑞云路-瑞亭街-元华路-清荣大道等道路(含道路本身)及其合围区域内;
四、以上管制路段及其合围区域在管制时间内禁止三轮车通行,对违反本通告规定的,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等有关规定予以处罚;
五、本通告由市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特此通告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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