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关于下达2017年关工委工作经费的通知
各公办中学、中心小学、市直学校、职业学校:根据中共福清市委办公室、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贯彻落实“两纳入、两补贴”工作的通知》(融委办〔2014〕59号)文件,各中学、职业学校、市直学校、中心小学关工委工作经费按每校每年5000元标准拨付,驻会老同志每校1人,工作补贴按每人每月300元拨付。现将2017年关工委工作经费91.16万元下达给你们(具体详见附件)。各校应加强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并确保专款专用,经费如有结余应结转下年度使用。
附件:2017年关工委工作经费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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