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同意给予林洪开除公职处分的批复
市监察局:你局融监案〔2017〕6号文悉。根据《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有关规定,经市十七届政府第3次常务会议研究,批准你局提出的对原市公安局森林分局干部林洪给予开除公职处分的意见,请你局依照程序下达处分决定。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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