空置房子是否需全额缴纳物业费
家里人在福清市购买的套房因为今年不在家所以会空置一年左右,其他地区有出规定允许空置房子物业费少交,想咨询相关部门福清可有这方面规定,如果有的话又该如果办理?<br>事件地点:中庚 市民朋友:你好!咨询件收悉。<br>关于空置房子是否全额缴纳物业费问题,根据《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六条:“已竣工未出售或者已出售未交付物业的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br>买受人无正当理由拒绝接收达到交付条件物业的,自出售人送达交付物业通知之日起承担物业服务费”,经了解,目前我市省、市未有空置房子物业费减免的相关政策文件规定。<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7-31 17:42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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