咨询物业合同问题
福清市音西街道万达广场B区福建永安公司服务小区,永安物业的合同已经过期2年多了,请问建委领导无合同服务小区是否违法?望答复。<br><br>事件地点:音西街道万达广场B区福建永安公司 市民朋友:你好!根据《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第三十五条:“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业主委员会应当组织召开业主大会会议决定续聘或者另聘物业服务企业,并将决定书面告知物业服务企业。<br>物业服务企业决定不再续签物业服务合同的,应当在物业服务合同期限届满两个月前书面告知业主委员会”,经了解,福建永安物业于2016年与小区业委会签订了物业费合同,服务期限1年,合同过期后,小区未召开业主大会决定续聘或另聘物业服务企业,现小区物业属于事实管理状态。<br>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问题,建议向属地清华社区反映,及时召开业主大会确定物业管理相关事宜。<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7-29 14:59 回复市民朋友您好!您所反映的情况我街道回复如下:关于物业服务合同问题,建议向福清建设局咨询电话0591-85197229。<br>万达广场B1、B2小区换届选举业主大会于2019年8月14日至8月20日召开。<br>福清市人民政府音西街道办事处 于 2019-07-31 15:56 回复市民朋友:你好!诉求件收悉。<br>根据《物权法》第七十六:“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二)制定和修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管理规约;(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委员会成员;(四)选聘和解聘物业服务企业或者其他管理人;(五)筹集和使用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的维修资金;(六)改建、重建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七)有关共有和共同管理权利的其他重大事项。<br>决定前款第五项和第六项规定的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占总人数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同意。<br>决定前款其他事项,应当经专有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过半数的业主且占总人数过半数的业主同意”,2018年9月30日修订的《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与《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目前均在施行,《福州市物业管理若干规定》系福州市人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福建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的细则规定,两部法规之间不存在新旧条款之说。<br>关于小区物业服务合同到期问题,因目前小区未成立新一届业主委员会,相关问题建议向属地清华社区反映,及时召开业主大会确定物业服务相关事宜。<br>关于物业收费标准问题,建议直接向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咨询反映。<br>如若尚有类似问题咨询,请拨打我局城乡物业管理服务中心,电话:85197219,85223049。<br>福清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于 2019-07-31 17:39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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