村镇干部疑似
我们家一处92年建筑 当年一半用于养猪一半用于居住 后长期在外务工 前几年村里在没有通知商量的情况下拆了给的理由是没有规划无证(城乡规划法2008年发布)我想请问 村里的兴建几年的铁皮建筑物有证吗 是镇政府规划的!为什么他们能合法的生存 。<br>村书记给的理由是历史遗留 临时过度 但事实是出租当店面<br>事件地点:城头镇山下村 诉件已收悉。<br>目前农村个人建房需报镇政府审批,涉及土地需农转用的,需报福州市政府审批。<br>福清市城头镇人民政府 于 2019-07-24 10:58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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