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司法、仲裁、行政复议具体应该怎么做?
我是福清市龙田镇龙飞路72号的居民,我反映两块宅基地被侵占的问题,福清市人民政府让我走司法、仲裁、行政复议,请问司法、仲裁、行政复议具体应该怎么做?向哪个部门申请司法、仲裁、行政复议?望答复。<br><br>事件地点:福清市龙田镇龙飞路 您好,您的诉求事项现答复如下: 宅基地被侵占,如果侵占的一方是单位,可由乡级人民政府或者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处理。<br>当事人对有关人民政府的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自接到处理决定通知之日起三十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br>如果侵权一方是个人,可直接通过法院诉讼,要求排除妨害,恢复原状,赔偿损失。<br>(前提是能够确认被侵占的宅基地属于反映人所使用或所有,在争议未解决前,不要改变土地现状。<br>)福清市司法局 于 2019-07-03 09:30 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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