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地块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地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批复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你单位《关于申请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地块项目建设用地使用权的请示》(融疾控〔2019〕18号)文收悉。根据《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福清市2018年度第七十四批次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的批复》(闽政地〔2019〕424号),经研究,同意将位于我市龙江街道,面积为3202平方米(合4.803亩)土地使用权划拨给你单位,作为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地块建设用地,土地用途为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用地-医疗卫生用地,该项目用地属行政划拨,未经批准,不得转让、出租和抵押,不得改变用途,必须严格按照城镇规划、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要求进行建设。具体用地手续由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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