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opq782 发表于 2019-6-27 11:11:32

福清市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9〕100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位于龙山街道玉塘村的4987平方米(约合7.4805亩)土地使用权〔[不动产权证号: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7852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清市畜牧兽医中心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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