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储备地2018-011号等十三宗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储备地2018-011号等十三宗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的批复
福清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你局融自然综〔2019〕810号文悉。经研究,同意你局提出的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储备地2018-011号、福清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A地块、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储备地2017-051号、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音埔片区区间道路(中环路-清展路)、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清大路(福百大道至中环路)、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东桥片区规划路、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环路(清昌大道-滨江小学)、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中环路(清昌大道-清荣大道)、福清市城建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卓越路(清展路-清泽街)、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政府储备地2015-032号、福清市城投建设投资集团有限公司外环路([福百大道(汽专线-福长路))]边坡工程、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工业储备地2019-001号(预申请单位:福建鸿生高科环保科技有限公司)、福清市高山镇人民政府(高山镇中心卫生院新院)建设用地征地补偿方案,由你局协同玉屏街道办事处、龙江街道办事处、音西街道办事处、宏路街道办事处、龙江街道办事处、音西街道办事处、玉屏街道办事处、江镜华侨农场、港头镇人民政府、高山镇人民政府、江镜华侨农场组织实施征地工作,并按规定支付征地补偿费。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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