判处127人,福清打击毒品永不松懈!
6月26日是国际禁毒日为严厉打击毒品犯罪、净化社会环境进一步宣传全民禁毒理念6月25日福清法院公开宣判5起典型涉毒案件并邀请10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旁听
本次宣判中
许某等7名被告人分别因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5年至8个月不等的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一万元至三千三百元不等。
公开宣判震慑人心
随着法槌的落下,福清法院对施某、林某、王某3人犯贩卖毒品罪、容留他人吸毒罪作出了一审判决。
福清法院经审理查明,被告人施某违反毒品管理法规,先后单独或伙同他人贩卖甲基苯丙胺7次,情节严重,其行为构成贩卖毒品罪。被告人林某、王某均在两年内容留他人吸毒各5人次,其行为均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告人施某曾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在刑罚执行完毕后五年内再故意犯应当判处有期徒刑以上刑罚的毒品犯罪,系累犯、毒品再犯,依法予以从重处罚。被告人施某自愿当庭认罪,酌情予以从轻处罚。被告人林某、王某到案后均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坦白,均依法予以从轻处罚;且均认罪认罚,均依法予以从宽处理。
最终
被告人施某因犯贩卖毒品罪,被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三万五千元;被告人林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被告人王某因犯容留他人吸毒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五千元。追缴被告人施某的违法所得人民币三千三百元,予以没收,上缴国库。
除上述案件之外,当天,福清法院还公开宣判了4起典型涉毒案件。
打击毒品永不松懈
近年来,福清法院高度重视禁毒工作,充分发挥刑事审判职能作用,坚持依法对毒品犯罪案件从重从严打击。
今年以来,福清法院共审结各类毒品犯罪案件87件,判处涉毒人员127人,共处罚金170万余元,毒品犯罪惩治取得一定成效。
下一步
福清法院将继续坚持从严惩处的指导思想,充分发挥刑罚遏制、预防毒品犯罪的作用。通过庭审公开直播、以案说法、集中宣判等形式开展涉毒案件审判工作,向社会各界充分展示人民法院“铁拳”打击毒品犯罪的决心和成果,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防毒、反毒、拒毒意识,营造浓厚的全民禁毒氛围,为全面、深入推进禁毒工作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珍爱生命!
远离毒品!
来源:福清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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