oiduets 发表于 2019-6-18 11:10:47

收回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州江阴港城经济区管理委员会:  你委榕江综〔2019〕98号文收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位于新厝镇的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20999平方米(约合31.4985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4803号)]和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384.88平方米(约合0.5773亩)建设用地土地使用权([闽(2019)福清市不动产权第0003421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委需与福清出口加工区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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