碹蓝颖 发表于 2019-6-18 11:08:13

市政府关于收回福建悦和机械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收回福建悦和机械有限公司土地使用权的批复
福清市土地发展中心:  你中心融地发〔2019〕93号文悉。根据土地管理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合理利用土地,盘活存量土地,经研究,同意依法收回福建悦和机械有限公司位于阳下街道溪头村的26212平方米(约合39.318亩)土地使用权〔[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号:融阳下国用(2014)第A0104号]〕作为我市储备土地,你中心需与福建悦和机械有限公司按规定程序办理好土地交接工作。具体用地手续由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负责办理。   特此批复     福清市人民政府                          2019年6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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