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开通的批复
关于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开通的批复福清市华平汽车运输有限公司: 你公司线路申请材料已收悉,根据市政府文件《福清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福清市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线路经营管理意见(修订稿)的通知》(融政综〔2019〕90号)文件精神,经局长办公会议研究,同意以下批复: 一、632线路; 1、起讫站点:福清高山海峡客运站——福清前薛核电站; 2、线路走向:高山海峡客运站、三前线、前薛核电站 ; 3、全程17公里,起步价10公里内每人2元,后续每增加5公里加收1元; 4、运营时间:夏季(6:00——18:00)、冬季(6:30——18:20); 5、配车数5辆。 二、633线路; 1、起讫站点:福清动车站——福清三山华平客运站 ; 2、线路走向:福清动车站、东南大道、305省道、三山华平客运站; 3、全程39公里,起步价10公里内每人2元,后续每增加5公里加收1元; 4、运营时间:夏季(6:15——20:30)、冬季(6:30——20:00); 5、配车数12辆。 三、线路运营前,车辆承运人责任险以及驾驶区隔离栏等需按你公司承诺函上所述事项完善,否则取消你公司该线路经营权; 四、自批准起180天内投入运营,逾期未投入运营取消你公司该线路经营权; 五、经营期限5年,未经批准不得转让线路经营权; 六、以上事项如因政策变动,按新政策执行; 特此批复。福清市交通运输局2019年6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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